(1)协助领导组织推动协调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宣传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并受主要负责人委托,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定期起草和协助制定安全工作的方针目标和工作计划,并负责具体组织和协调计划的实施。
(3)协调领导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经常进行自检或抽检,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现有可能造成重大事故危险时有权停止作业,指挥职工撤离危险现场,并报告现场负责人。
(4)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或修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并对这些规程、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5)参加公司新上项目开工审查和竣工验收以及试运转工作,保证生活设施安全可靠和满足从业人员健康需求。
(6)参加对新从业人员进场、复工换岗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开展安全教育宣传,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7)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规定及时发给个人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防寒防冻等用品。并对防护用品等的质量和从业人员使用情况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