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部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编制与安全、环保等有关的管理制度和保证体系,并在工作中实施。
2、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
3、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
4、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编写工作。
5、辨识危险源和环境影响因素,制定相应的控制方案,编制重大危险源和重大环境影响因素清单,并实时监控、更新,编制相应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
6、掌握施工生产情况,对重点工程或项目采取重点监控措施。定期分析安全工作形势,提出安全检查工作建议和措施。
7、进行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季节性检查和专项检查等工作,对事故隐患,尘毒危害,环境污染等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闭合。
8、对监理、建设、监督等管理单位和上级各级单位的检查,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对检查出的问题整改闭合。
9、配合综合部做好职工、特殊工种、新工作岗前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监督检查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10、参与安全事故、环保事件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11、参加安全例会,并做好相应记录。
12、负责业务范围内业资料的整理、文件的接收、传达和落实等工作,及时上报有关资料和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