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戏剧表演专业或影视表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关专业资格证书;
2.年龄不限,形象气质俱佳;活泼开朗、声音甜美、气质佳,亲和力强,讲课生动活泼;
3.有戏剧(影视)表演、台词、身体训练、声音训练方面的教学经,有导演经验者优先;熟悉考试大纲和评分要求;
4.有一定文字功底,教学管理能力过硬,有能力设计课程体系、编制课程大纲;
5. 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正确的服务意识和强烈责任心和团队精神,工作严谨,认真负责,能及时发现并解决学员的问题,在规定课时内达成教学目标,保持统考和校考高达标率;
6. 对艺术类院校校考以及省级统考政策有一定的了解,能有力配合招生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