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语言表达能力,熟练运用普通话。
3.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一致,非师范类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相近。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国家统招)应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4.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5月15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只有初中教师资格证者,应聘后三年内必须获得高中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续聘。
6.身心健康,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胜任班主任工作。
7.加分条件:对持有有高中教师资格证的,面试成绩加2分。
8.具有以下情形者不能参加应聘: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②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③被开除公职的;④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⑤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⑥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请应聘者保证信息真实性,如信息不实,将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报名所需材料具体包括:
(1)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照片或扫描件)。
(2)国家承认的本科、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照片或扫描件)。
(3)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照片或扫描件)。
(4)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经所在院校出盖章的成绩单(照片或扫描件)。
(5)自荐报告(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
上述材料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