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理科学,地理学,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地理课程与教学论,环境保护与修复,土地利用管理,学科教学(地理),土地资源管理,地理学科教学论相关专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备与所应聘岗位相符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5.普通话二级乙等及其以上等级;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8.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工资及待遇:
(1)基础工资待遇:与本县在编教师同等待遇,缴纳五险一金;
(2)学校考核工资;
(3)班主任津贴,每年20000元;
(4)甲方建有教师公寓、食堂,可为乙方提供食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