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专业知识扎实,专业能力强,能胜任班主任工作和教学工作。
2.资质要求:具有与报考学科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应提供申请教师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具有二
级乙等及以上的普通话等级证(报考语文岗位的要求达二甲及以上)。
暂时没有教师资格证的985、211大学应往届毕业生亦可报名。
3.专业要求:要求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学科与应聘学科一致。
4.在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五大学科竞赛奖的优先录用;获得大学校级奖学金、”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等优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