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事业心、责任感。2、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创新精神,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相关专业、师范类专业、获得相
应学科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4、身体健康、年龄在要求50周岁以下。有丰富教育、教学经验能胜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
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双一流”高校、省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具有教学经验者优先录用。
6、有民办高中经历,年龄不超过35岁能胜任班主任工作者优先。